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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其他国家三网融合政府规制机构设置的主要

时间:2019-09-30 15:12 作者: 世讯电科融合通信系统
        世界其他国家三网融合通信产业的政府规制机构及改革。国外通信行业的政府规制机构设置主要有三种类型: 
        (1)单独设立独立的规制机构, 如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独立于内阁行政机构,同时拥有政策制定和监管权;
        (2)在政府相关部门下设立规制机构, 如英国 20 世纪 90 年代之前的电信规制机构 OFTEL 设在贸易工业部下, 以监管为主;
        (3)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规制职能,如日本的原邮政省和韩国的信息通信部,行政机构同时负责政策和监管。
        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 世界各国陆续进行政府规制改革, 特别是根据 WTO《基础电信协议》中的要求, 普遍组建了独立的电信规制机构,目前已经有上百个国家建立了这种独立的电信规制机构,规制机构逐步趋向独立成为世界规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独立规制机构的主要特点是:   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独立于运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松散的关系、对市场的规制权力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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