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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网融合与政府规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时间:2019-10-16 15:38 作者: 世讯电科融合通信系统
        由于三网融合将主要通过互联网实现融合,所以互联互通的主要问题就是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和互联网间的互联互通。互联互通的关键问题是互联互通的费用。对于电信网来说,互联费用主要包括物理连接费、互联使用费、辅助性费用、补充性费用等。互联使用费的定价方法有以下几种:资费法、完全成本分摊法、长期增星成本法、效率要素定价法。以上资费方法各有自己的优缺点,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完善成本核算体系的前提下,长期增量成本法更有利于降低互联费用,促进竞争。对互联费进行的福利分析表明,低互联费较高互联费更能达成较高的社会福利,政府进行互联费的上限规制是适宜的。对互联费的公平分析可以动态地帮助规制者分析规制的效果和把握规制的方向。对于互联网来说,目前存在两个主要问题:(1)NAP的拥塞;(2) 中小 ISP 与骨干 ISP 的互联缺乏可依据的、透明的商业结算规则。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在每一个网络层级上培植并形成至少两家以上的势均力敌的运营商,以改变目前不同运营商规模相差悬殊的状况,形成较为完善的竞争结构。在目前市场结构极不均衡的条件下, 可以通过加强政府规制来促 进互联互通: 对 NAP进行扩容, 并对通过 NAP 进行互联的 任意两个运营商的网络 流量差进行结算,提高运营商互联的积极性;鼓励不同层级的 ISP 之间通过谈判解决互联。谈判不成, 则由相应级别的规制机构按照带有调整和补偿因子的流量差模型进行协调和仲裁。
       普遍服务的目的是使每个消费者都能便利地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服务。分析国外实施普遍服务的经验,对中国实施普遍服务规制的建议是改变”分片包干"的粗放式做法,转而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和相应的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确定合理的普遍服务目标和内容、明确通信质量要求并制定资费标准、建立多种途径并存的融资机制和补贴机制以对运营商提供普遍服务的成本进行合理补偿、探索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市场来确定所需要普遍服务补贴的最终数额。
       三网融合使得互联网在兼容儿乎所有传统媒体的同时,保持了其他媒体没有的鲜明的特性:交互性、平民性和全球性。因此,三网融合对内容规制的挑战将主要集中在对互联网的规制上,国际上一般均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规制政策。对我国内容规制来说,需要尽快成立统一的内容规制机构,避免多部门规制形成的效率低下和过度规制; 对互联网的内容规制宜采用宽松的相机规制策略;对互联网内容的规制应充分发挥运营商和消费者的自律作用;对互联网的内容规制要注意加强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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