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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三网分立到三网融合要完成的两个转变

时间:2019-09-29 07:41 作者: 世讯电科融合通信系统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现代政府规制是为了在市场机制存在缺陷(如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的情况下维护竞争及对竞争具有局限性的产业(自然垄断产业)采取对其活动进行的限制(如法律、政策制度等),目的是为了保持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过度进入引起的资源损失,防止垄断企业凭借有力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福利, 对不充分信息进行补偿、降低得到信息的成本。经济性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有:进入和退出规制、投资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普遍服务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近百年的规制实践中大体上都经历了规制一一放松规制——规制改革三个阶段。”改革规制”所追求的目标可以概括为”更少的规制,但更好的规制”。
        目前我国对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政府规制存在着两个维度的问题: (1)尚未完成从 传统的行政管理向政府规制的转变,主要表现为:政府规制的法律环境存在严重的缺陷、规制者的多重角色、规制权力分散、规制方式落后、规制过度与规制不到位并存等;(2)缺乏从三网分立向三网融合的转变,主要表现为:多重规制者的多重规制体制框架、政府规制的边界和范围面临挑战、政府规制内容需要调整、政府规制程度和方式面临挑战等。
       因此,我国面向三网融合的政府规制改革就是要完成这两个转变,针对第一维度的主要对策是:构筑政府规制的法律基础,重组规制机构,建立独立的规制机构,培育利益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出台科学、合理的规制;针对第二维度的主要对策是:实现规制法律和规制机构的双重融合,以融合促竞争、以竞争促融合,保证消费者能够分享网络融合的成果,满足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的统一。我国政府规制较为理想的改革路径是均衡由三网分立到三网融合的转变和由行政管理模式到现代政府规制的转变,力争同时实现这两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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